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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新城水处理二厂二阶段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2024-06-21
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新城水处理二厂二阶段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新城水处理二厂二阶段扩建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珠江45号-1
建设内容:①对新城水处理二厂五期扩建工程前端新建MSBR工艺,用于初步预处理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预处理规模8万m3/d,预处理后再自流回进水调节池,然后与未经预处理的2万m3/d废水一起汇入进水调节池,再一并提升至后续硝化滤池及反硝化滤池进行进一步处理。同时,一阶段已建的调节池、滤布滤池、提升泵房及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还将新增5万吨/日规模的设备,建成后五期扩建工程的水处理能力将达到10万吨/日(原五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对此10万吨/日处理规模做整体评价)。②新建MSBR工艺以后,对五期扩建工程进行整体技改,进行深度除氟,处理工艺为高效沉淀,规模为10万吨/日。
本项目建成后,五期扩建工程处理工艺调整为:MSBR工艺+硝化反硝化滤池+除氟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臭氧活性炭滤池,出水水质标准执行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处理后的尾水排入周泾浜,最终汇入京杭运河。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原五期扩建工程水处理总量排放规模,水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大气:本项目MSBR池和污泥脱水机房(位于此次新建的综合处理车间,用于除氟产生的污泥脱水)等部位产生的恶臭经收集后经生物法除臭工艺处理后通过一根新增的25.7m排气筒(FQ-08)排放。MSBR池产生的污泥依托现有的污泥脱水机房(与17万吨再提标工程共用)进行脱水,此过程产生的氨、硫化氢等经一套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排气筒(依托现有,编号为FQ-07)排放,未进入收集系统的恶臭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预测本项目对环境空气环境影响可接受且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地表水:根据分析,本项目尾水正常排放,会对京杭运河水质一定范围内产生不利影响,排污口下游距离越远,其影响程度逐渐减小,望亭上游国考断面位于京杭运河无锡段的终点,距离排口约9.50km。在正常工况下项目尾水排放,在叠加补充监测水质背景值后,能满足Ⅲ类水质目标考核要求,且排污口下游京杭运河沿线断面水质均能够达到地表Ⅳ类水功能区要求,因此正常情况下,本项目基本不会导致水质类别降级;本项目尾水非正常工况排放时,会对京杭运河水质影响程度增高,因此应杜绝污水事故排放,并提出防止风险事故的措施对策及发生风险污染事故后的应急措施,避免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土壤及地下水:项目厂内配备相应防渗措施,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噪声:本项目各主要噪声源采用降噪措施后,各主要噪声源采用降噪措施后,并综合考虑屏障作用后,经预测,厂界西南侧靠珠江路一侧厂界噪声昼夜间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预测值昼夜间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可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散发臭味的工段主要为MSBR池、污泥浓缩池及污泥脱水机房等,项目建成运行后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恶臭物质,主要成份为氨、硫化氢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本项目对MSBR池、污泥浓缩池及污泥脱水机房加盖密闭,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两套“生物法”除臭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25.7米高的排气筒(FQ-08)排放,MSBR污泥进入现有的污泥脱水机房(与再提标工程共用),污泥脱水产生的氨、硫化氢等经一套现有的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搞排气筒(FQ-07)排放,未进入收集系统的恶臭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建设单位拟采取如下措施以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①MSBR池设于车间内部,通过提高构筑物封闭性降低恶臭气体外逸,污泥脱水车间采用全封闭式结构,从库房顶部吸风至尾气收集管,使车间形成微负压,防止臭气外逸,负压抽风收集后的臭气通过风管引入废气处理设施。整个生产过程可有效减少污泥恶臭的无组织排放。②加强厂区及厂区周围绿化,广种草皮,沿厂区围墙种植常绿林木绿化带,发挥植物对气味的隔离防护、吸收作用。通过上述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降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本项目建成后,废水治理工艺调整为“改良SBR+硝化反硝化滤池+除氟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臭氧活性炭滤池”,废水经过处理后可达到类地表水Ⅲ类水质。
(3)拟建项目厂内设备均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噪声源采取设备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可有效控制厂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厂内规范贮存,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委外处理,浓缩液按鉴别性质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实现妥善处置。
(5)本项目进行分区防渗,按照不同分区要求,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可有效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经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与区域规划相容、选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情况下,对环境影响可接受因此,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在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补充信息,公众也可前往建设单位所在地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42号-1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0-85226619
纸质报告书查阅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42号-1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周边居民及法人和其他组织。
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主要可填写公示下方的公众意见表,然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
八、公众提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21日-7月4日),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1、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新城水处理二厂二阶段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1日
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新城水处理二厂二阶段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