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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新城水处理二厂二阶段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重新公示)
2024-06-05
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新城水处理二厂二阶段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重新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号)等法规文件要求,现就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新城水处理二厂二阶段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基本信息向社会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新城水处理二厂二阶段扩建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珠江45号-1
建设内容:①对新城水处理二厂五期扩建工程前端新建改良SBR工艺,用于初步预处理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预处理规模8万m3/d,预处理后再自流回进水调节池,然后与未经预处理的2万m3/d废水一起汇入进水调节池,再一并提升至后续硝化滤池及反硝化滤池进行进一步处理。②新建改良SBR工艺以后,对五期扩建工程进行整体技改,进行深度除氟,处理工艺为高效沉淀,规模为10万吨/日。
本项目建成后,五期扩建工程处理工艺调整为:改良SBR+硝化反硝化滤池+除氟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臭氧活性炭滤池,出水水质标准执行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处理后的尾水排入周泾浜,最终汇入京杭运河。本项目建成后未扩大原五期扩建工程水处理规模,水处理仍然为10万吨/日。
二、现有工程概况
新城水处理二厂位于新吴区珠江路45-1号,现状占地面积87.4亩。分为提标工程和五期扩建工程两部分,其中提标工程规模为17×10万m3/d,主要处理新城水处理厂排放的一级A尾水,采用“反硝化+硝化滤池+滤布滤池+臭氧活性炭滤池+超滤”处理工艺,出水执行地表类Ⅲ类水标准,提标工程已于2022年4月完成验收。五期扩建工程土建规模为10万m3/d,一阶段设备按照5万m3/d安装,主要采用专管形式收集处理海力士、华虹、华润等大型电子企业预处理后排放的废水,采用“硝化+反硝化滤池+滤布滤池+臭氧活性炭滤池+超滤”处理工艺,出水执行地表类Ⅲ类水标准,五期扩建工程一阶段已于2022年4月完成验收。
新城水处理二厂现有工程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包括:①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中产生的污泥脱水滤液、滤布滤池反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池体和场地冲洗废水均进入新城二厂废水处理设施的高效沉淀池,再经“调节池+硝化滤池+反硝化滤池+滤布滤池+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超滤池+接触消毒池”处理;②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车间密闭管道收集后经“生物活性滤料”除臭设备处理后排放;③污泥池产生的污泥、活性炭滤池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④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三、建设单位基本信息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42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0-85226619
四、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单位名称: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鼓楼街道汉口路22号
联系人:孙工
电话:0510-81835605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公示下方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本次为建设项目的第一次公示。在报告书编制完成、报送评审前,建设单位还将进行第二次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
2024年6月5日